交警没告知我需要在什么期限内缴纳罚款,也没说会产生滞纳金,现在要多缴纳近100元的滞纳金,是否合理?”近日,一名网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不久前,他在丹巴县自驾游时因车辆超载被罚款200元扣3分,近一个月后缴纳罚款时,发现被加罚84元滞纳金。事情经过到底如何?交通罚款的滞纳金收取期限和标准是什么?带着网友的疑惑,记者进行了调查。
网友说 现场手机签字确认,未提醒罚款缴纳期限
“超载的处理我认可。但当天现场拍了照、签了字就离开了,没有任何提醒。”该网友回忆,现场交警未开具纸质罚单,也未告知罚款缴纳期限及滞纳金相关规定,“仅让我在手机上签字确认,没有提示我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他认为执勤人员未尽到明确告知义务。记者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不少网友晒出了缴纳滞纳金的截图,表示此前也不知道会收取滞纳金。
该网友在“问政四川”投诉后,丹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复:经核查,在案件处理中,执勤交警虽告知该网友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等,但认为其知晓现场处罚需在15日内缴款等规定,并未进一步明确提醒,存在告知环节不规范问题。丹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表示,后续将组织全体执勤人员开展执法规范专项培训,重点强化“执法告知”“服务提醒”等环节,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律师说 驾驶人应主动、及时履行处罚决定
驾驶人能否以“交警未提醒”为由,拒缴滞纳金?对此,四川皓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勇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明确了缴费期限。“驾驶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询和处理,不能成为免除滞纳金的法定理由。”
李勇提醒,一方面,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需进一步规范告知程序、完善提示服务;另一方面,无论交警是否进行口头提示,驾驶人都应当主动、及时履行处罚决定。
记者了解到,滞纳金是督促当事人按时缴纳罚款的惩罚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的,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值得注意的是,滞纳金并不是无限累积。根据规定,其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本金,以此避免“天价滞纳金”产生。此外,若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还将带来一系列影响,包括影响车辆正常年检、限制办理其他交管业务、影响驾驶证正常使用等。
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的,将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滞纳金并不是无限累积。根据规定,其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本金,以此避免“天价滞纳金”产生
●若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还将带来一系列影响,包括影响车辆正常年检、限制办理其他交管业务、影响驾驶证正常使用等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芮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