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惜春的出家“未必是坏事”,并非鼓吹出家本身是好事,而是基于惜春的个人性格、所处环境以及贾府无可避免的悲剧结局,将其出家与其他人物的命运进行对比后,得出的一个相对而言、甚至带有一定积极意义的结论。
这是一个“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的论证。以下从几个层面进行说明:
惜春的“冷”与“僻”并非偶然,而是其天性使然。她与妙玉交好,自幼喜与智能儿等小尼姑玩耍,对绘画(尤其是宗教题材的大观园行乐图)有浓厚兴趣。这些细节都预示着她与佛门的缘分。
“矢孤介杜绝宁国府”:这是最能体现她心性的事件。当她得知哥哥贾珍家的丑事(尤氏姐妹)后,她决绝地表示:“我一个姑娘家,只有躲是非的,我反去寻是非,成个什么人了!” 并坚决要与宁国府划清界限。这表明她内心有极强的精神洁癖和道德底线,对污浊的世俗社会感到极度厌恶和排斥。
天生的“旁观者”:在整个贾府的喧闹中,她始终像一个冷静的旁观者。她的冷漠,源于她早已看透这个家族的虚伪与不堪。对于这样一个心灵而言,青灯古佛的清净,远胜于豪门世家的肮脏与吵闹。因此,出家对她而言不是惩罚,而是一种“得其所哉”的解脱,是奔向内心向往的净土。
贾府败落后,众姐妹的命运一个比一个凄惨。对比之下,惜春的出路反而显得“干净”和“安全”。
对比其他“金陵十二钗”的结局:
林黛玉:泪尽而亡,为情所困。
薛宝钗:婚后被“弃”(宝玉出家),守活寡。
贾元春:暴毙于宫廷斗争。
贾迎春:被“中山狼”孙绍祖家暴致死。
贾探春:远嫁异乡,骨肉分离。
史湘云:婚后不久夫妻离散(“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王熙凤:被休弃(“一从二令三人木”),短命而死。
巧姐:险些被卖,幸得刘姥姥所救。
惜春的“幸运”:在以上所有悲剧性结局中,惜春的出家保全了她的身心完整和人格尊严。她无需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如迎春)、精神上的凌辱(如宝钗)、或成为政治与利益的牺牲品(如探春、元春)。她主动选择切断与尘世的一切关联,从而也避免了尘世可能施加给她的更大伤害。在一个“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大悲剧背景下,能自主选择一种相对平静、有尊严的方式离开,未尝不是一种不幸中的万幸。
《红楼梦》有浓厚的“色空”思想。惜春是“金陵十二钗”中最早、最彻底实践这一理念的人。
“堪破三春景不长”:她的判词写道:“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堪破”二字是核心。她看透了三位姐姐(元春、迎春、探春)的繁华如昙花一现,预见了整个贾府的衰败。她的出家,是一种先知先觉的“悟”,是对虚幻繁华的彻底抛弃。
“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贾府最终的结局是“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惜春的出家,正是提前步入这片“白茫茫”的干净之地。她从物理上和精神上都率先抵达了故事的终极归宿。从这个意义上讲,她不是悲剧,而是悲剧的终结者和超脱者。
结论:在绝对的悲剧中寻求相对的意义。
因此,惜春的出家“未必是坏事”,原因有下:
这当然是一种无奈的、消极的抗争,但在那个时代和一个即将倾覆的家族中,对于一个弱女子而言,这已是她所能为自己争取到的最好、最彻底的结局。所以说,她的出家,对她个人而言,绝非好事,但考虑到所有更坏的可能性,它又未必是一件坏事。这是一种深刻的悲凉,也是一种决绝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