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锋干橙眼小程序辅助【各.种.外.挂】【:5415480必赢分享“边锋干橙眼小程序辅助有挂没有挂吗”透视辅助)知乎 【记者曝光内幕】1月5日,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振大宗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通知》内容来看,汽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家电、餐饮消费(包括酒类、饭店等)、物流(特别是冷链)四大行业受益明显。
北京时间7月16日,正在欧洲拉练的中国男篮在主帅郭士强的率领下与荷兰男篮进行了一场热身赛。最终,中国男篮的余嘉豪、王俊杰和胡明轩3人得分上双,以84比76击败对手。
上半场,赵嘉义率先中投取分,王俊杰开场也是连续命中两记三分,余嘉豪节末打进“2+1”。首节结束,中国男篮领先荷兰男篮5分。第二节,胡金秋连续有得分进账,随后,廖三宁抢断反击取分,余嘉豪再度前场拿到篮板球得分,半场结束,中国男篮42比37领先。
下半场,王俊杰、余嘉豪和高诗岩等人联手发挥,帮助中国男篮拉开分差。三节结束,中国男篮62比49领先。末节最后阶段,荷兰男篮打出小高潮连续追分,但比赛时间所剩无几,最终,中国男篮赢得胜利。
数据方面,余嘉豪16分10篮板1助攻1抢断1盖帽、王俊杰13分7篮板、胡明轩13分1篮板1助攻1抢断、廖三宁9分5助攻2抢断、胡金秋8分4篮板、高诗岩8分3篮板1助攻2抢断。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出场的王俊杰和高诗岩将分别代表辽宁全运男篮出战“十五运”U22组和成年组决赛阶段比赛。
上半场,赵嘉义率先中投取分,王俊杰开场也是连续命中两记三分,余嘉豪节末打进“2+1”。首节结束,中国男篮领先荷兰男篮5分。第二节,胡金秋连续有得分进账,随后,廖三宁抢断反击取分,余嘉豪再度前场拿到篮板球得分,半场结束,中国男篮42比37领先。下半场,王俊杰、余嘉豪和高诗岩等人联手发挥,帮助中国男篮拉开分差。三节结束,中国男篮62比49领先。末节最后阶段,荷兰男篮打出小高潮连续追分,但比赛时间所剩无几,最终,中国男篮赢得胜利。数据方面,余嘉豪16分10篮板1助攻1抢断1盖帽、王俊杰13分7篮板、胡明轩13分1篮板1助攻1抢断、廖三宁9分5助攻2抢断、胡金秋8分4篮板、高诗岩8分3篮板1助攻2抢断。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出场的王俊杰和高诗岩将分别代表辽宁全运男篮出战“十五运”U22组和成年组决赛阶段比赛。
上半场,赵嘉义率先中投取分,王俊杰开场也是连续命中两记三分,余嘉豪节末打进“2+1”。首节结束,中国男篮领先荷兰男篮5分。第二节,胡金秋连续有得分进账,随后,廖三宁抢断反击取分,余嘉豪再度前场拿到篮板球得分,半场结束,中国男篮42比37领先。下半场,王俊杰、余嘉豪和高诗岩等人联手发挥,帮助中国男篮拉开分差。三节结束,中国男篮62比49领先。末节最后阶段,荷兰男篮打出小高潮连续追分,但比赛时间所剩无几,最终,中国男篮赢得胜利。数据方面,余嘉豪16分10篮板1助攻1抢断1盖帽、王俊杰13分7篮板、胡明轩13分1篮板1助攻1抢断、廖三宁9分5助攻2抢断、胡金秋8分4篮板、高诗岩8分3篮板1助攻2抢断。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出场的王俊杰和高诗岩将分别代表辽宁全运男篮出战“十五运”U22组和成年组决赛阶段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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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2025-063
债券代码:113589 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回售价格:100.2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 回售期: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
● “天创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本次满足回售条款而“天创转债”持有人未在上述回售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计息年度即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 风险提示:“天创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27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卖出持有的“天创转债”。截至目前,“天创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天创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天创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8月4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公司“天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29元/股)的70%。根据公司《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创转债”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天创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天创转债”第六年的票面利率2%,计息天数为49天(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8月11日),当期应计利息为100×2%×49/365≈0.27元/张(含税),因此回售价格为100+0.27=100.2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天创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天创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89”,转债简称为“天创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
(四)回售价格:100.2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天创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8月2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天创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天创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天创转债”将停止交易。
“天创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27元/张(含当期利息、含税)卖出持有的“天创转债”。截至目前,“天创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天创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天创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联系部门: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天创时尚 公告编号:临2025-064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Visions Holding (HK) Limited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系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Visions Holding (HK) Limited(以下简称“Visions”)减持至5%,其不存在一致行动人,亦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注:Visions为香港公司,上表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其公司注册号码。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因Visions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要,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减持期间为2025年8月12日-2025年11月11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197,000股股份,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025年8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Visions出具的《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截至2025年8月12日收市,Visions持有公司20,985,794股股份,持股比例减少至5.00%。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
1、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Visions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Visions Holding (HK) Limited)》。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信息披露义务人:Visions Holding (HK) Limited
住所:FLAT/RM 1911 LEE GARDEN ONE 33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HK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 5% 刻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公司股东Visions因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要,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减持期间为2025年8月12日-2025年11月11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197,000股股份,即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注销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本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天创时尚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1,503,294股股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12%,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无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20,985,794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权利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3、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Visions Holding (HK) Limited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Visions Holding (HK) Limited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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