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鲁山县“715万元建牛郎织女雕塑” 一事,在舆论场上沉寂许久之后,近日又重回公众视野。2025年7月16日晚,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2023年9月8日,由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分管副县长给予诫勉谈话处理。与该事件相关的多人已获刑。
此番通报,距离事件最初引发关注,已过去近两年时间。对于调查结果通报不及时问题,通报表示了“诚挚歉意”。官方通报姗姗来迟,此前媒体追问时,相关部门竟以“涉及保密”为由推脱,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调查进展和结果理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这是基本的政务公开要求,也是回应公众关切的应有态度。
根据通报,这个雕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先建后招、围标串标、价格虚高问题。经第三方重新核算,核定结算造价为207.19万元,与最初的715万元相比,差价高达500多万元。这500多万元的差价,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了项目监管的漏洞上。这中间巨大的利润空间,着实令人咋舌。
在鲁山牛郎织女雕塑项目中,先建后招意味着领导一拍脑袋就开工了,事后招投标只是走个形式,程序和制度完全被抛在脑后。此次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公共财政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事实上,类似闹剧并非孤例。它警示我们,公共财政不是某些人的“唐僧肉”,民生工程更不是利益集团的提款机。
公共资金姓“公”不姓“私”,每一分钱都应该晒在阳光下。此案不能止于抓几个干部、罚一家企业,更需反思如何强化预算监督、规范招投标市场。公共财政的每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的辛勤付出,必须用在民生福祉上。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问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杜绝此类乱象再次发生。
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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