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一个王朝要生存,最重要的是搞好经济。无论古代还是近代,税收一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因此,历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税制改革,力求在不过度剥削老百姓生存的前提下保证充足的税收。在这里,笔者将介绍一下清朝颇具特色的税制,即33,354。
什么是“摊丁入亩”?
"坦成穆& quot,也称为& quot站在地上& quot或者& quot土地与土地的整合& quot,是清初一项非常重要的税收制度。
中国古代自秦汉以来就有征收人头税的传统,即对每家每户的人口征税,尤其是丁门(能服役的成年男子)。此外,丁手下还经常要执行徭役。
& quot向mu & quot将废除实行了几千年的人头税(丁税)。它规定,一个家庭应缴纳的徭役数量,折算成白银平分于土地,与土地税一并缴纳。
“摊丁入亩”的起源
"丁传入穆& quot可以追溯到& quot一鞭法& quot在明朝。明中叶,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大量地主强占土地拒不纳税,不仅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也激化了社会矛盾,明朝统治岌岌可危。
首辅张介绍上台后& quot一种鞭法& quot,规定土地税和强迫劳动都要折算成白银,强迫劳动的一部分和土地税一起征收。(注:过去按户数征收的强迫劳动改为征收白银,称为& quot家用银& quot)
在清朝,& quot丁传入穆& quot基本上遵循了& quot一鞭& quot收取田银和户银,并在此基础上向前发展和延伸。最终丁银完全摊入田赋,一起征收。
康熙王朝的“永不加赋”
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康熙帝宣布以去年全国丁银总额为准,不再给新增的人征税,称为& quot从不纳税& quot在历史上。
这种定丁税的做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而且也为实行包干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丁传入穆& quot未来(由于不能随人口增减而变化,所以可以在各地增加收入)。
新政策实施后,朝中反对声四起。为了安全起见,康熙用& quot不便& quot一方面默许广东、四川两省率先试行该政策。
他规定广东各县丁银,每亩摊一两银子收,丁银按六分四厘摊。在四川省,& quot田载丁而输纳,丁随田而买卖,公私称便。"已实现。
与& quot一鞭法& quot,康熙的& quot从不加赋& quot是一种进步,但还是有很多缺点。例如,它规定:& quot空置的人数,由该户新增加的人补偿;不足,用更多的亲人来弥补;不足的,用等量的粮食补足。"
这就使得地主的土地连片只需执行少量的徭役,而穷人则无立足之地,却要遭受徭役。
于是,纳税服务不平等的现象不但没有消除,反而愈演愈烈。为了生存,很多人被迫隐瞒户口,最终影响了丁银的征收和社会稳定。
雍正时期正式推行“摊丁入亩”
一、雍正实行“摊丁入亩”的背景
一方面,& quot一鞭法& quot明朝的旧制度不能满足清朝社会发展的需要。地主隐瞒人口,难民人数与日俱增,国家难以准确摸清土地和人口总数。
另一方面,土地兼并变得越来越莫
同年9月,住建部通过提案,规定每块地交一两块钱,贡献两毛钱给丁银,并要求第二年实施。
雍正二年,福建巡抚黄步后尘。也是在雍正二年,他成功地实施了& quot丁传入穆& quot,规定田赋一两,摊丁银二分七分。
河南、陕西、甘肃等十二个省,广东、淅川等县,没有& quot传丁入穆& quot,还实行了& quot丁传入穆& quot从雍正五年到七年,又收了天府里所有的丁银。
二、推行“摊丁入亩”的过程
任何先进的制度在实施初期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障碍和困难,推广& quot从一个地方传播到另一个地方& quot。
雍正二年,山西省主事大臣高承陵号召实行& quot把土地铺成亩& quot按照直隶的惯例。结果,由于州县官员的强烈反对,一直无法实施;
大量汉人迁入关内后不能正式定居,所以地方官仍征收& quot地方税和丁税& quot在它们身上分别按照原来的系统。
为了抵制新制度的实施,江南甚至出现了地主豪强唆使他人闹事的情况,《朱批谕旨》有记载:
"比如浙江省,一直有丁归粮所的情况,但会平均解决。但有一根土得比田丁还多的棍子,蛊惑了数百人聚集在巡抚衙门,叫嚣阻拦谭丁."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 quot坦成穆& quot在实施过程中确实遇到了不少阻力。
三、推行“摊丁入亩”遭遇的阻力
为了减少升迁的阻力,雍正下令在一定程度上安抚地主、富豪等富人,让他们享受一些特权,如允许官户、儒户、士绅、贡监等。实施“一国两制”后仍享受免税优惠把土地铺成亩& quot。
清史稿·志食货》记载道:“雍正四年,四川巡抚罗殷泰疏言,川省各属以粮载丁。请将绅衿贡监优免之例禁革,部议驳之。复下九卿议定,绅衿止免本身,其子孙族户冒滥及私立儒户、官户者罪之。”
与此同时,雍正还要求各级官员将征收当成首要职责,那些直接征收钱粮的地方官员更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不得染指百姓多余的一分一毫,否则必将严惩不贷。很显然雍正皇帝对于全面贯彻落实“摊丁入亩”制度有着巨大的决心。
摊丁入亩”制度的本质
“摊丁入亩”表面上看只是改变了征收税赋的方式,实际上它是对税赋承担者的重新洗牌。
针对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的状况,“摊丁入亩”制度将对人征税改为对土地征税,使得税赋的轻重与土地的多寡相关联。
土地越多所要承当的税赋也就越多,在本质上改变了税赋承担不公平的现象。
实行“摊丁入亩”制度的意义
历朝历代长期一直将丁税和田赋作为两个单独科目分开征收,这不但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而且使得税赋承担严重失衡,影响财政收入与社会经济发展,加剧社会矛盾,危及清王朝的统治。
“摊丁入亩”简化了征税方式,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贪官污吏从中谋取私利;
与此同时,它还改变了税赋承担不公平的现象,平衡各阶级所应承担的税赋义务,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减轻普通农民的负担。
从侧面上抑制了土地兼并,缓和社会矛盾,在稳固统治的同时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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